教育与伦理治理人工智能专责小组
经学术及教学委员会批准,成立了人工智能(AI = 人工智能 + 其他数字技术)在教育和伦理治理方面的任务组,其职责范围如下:
职责范围︰
参考国际最佳实践,讨论和引导制定关于在大学内应用人工智能的内部政策、系统和监管指南;
监督人工智能在教学、研究和行政管理中的有效应用;
评估人工智能对大学运营的伦理问题和影响;
根据大学的具体运营环境,建议增强安全和伦理风险控制的实际措施;
通过提议相关的研讨会、讲座和培训项目,促进对人工智能发展和伦理问题的认识;
分析不符合相关应用指南和规则的行为,并向大学风险管理委员会建议后续行动。
成员名单︰
本专责小组成员来自不同的相关领域︰
李行伟讲座教授,校长(当然委员)
林志军教授,召集人(由校长授权委任),商学院
蔡占川教授,创新工程学院
易在成教授,法学院
张康讲座教授,医学部
李鼎烈教授,酒店与旅游管理学院
王文敏教授,人工智能博士课程主任,创新工程学院
赵洗尘总监,信息科技发展办公室
黄振球教授,行业代表(由校长提名)
本专责小组由学术认证办公室蔡雅敏小姐进行行政支持; 本专责小组通过大学管理层向学术及教学委员会报告。